1、出院评估:主管医师每日评估患者病情,符合出院标准后及时安排患者出院。
2、下达出院医嘱:患者出院由主管医师或其上级医师提前一天决定,每天上午 10点前下达。
3、“明日出院”及出院带药医嘱,书写出院病程,于出院前一天 17:00 前停止治疗医嘱。
4、出院指导:在患者入院后 24 小时内,制定出院标准和出院计划,住院期间责任医师和护士与患者进行必要的出院健康教育。医护人员采用患方接受和理解的合适方式做好出院指导。出院前一天责任医师或护士交待各类药物的服药方法并将出院带药和《患者出院健康教育单》交与患者或家属。
5、 书写出院记录:主管医师于患者出院当日停止全部医嘱,书写出院记录。
6、出院记录内容:患者一般信息及入出院日期等、住院天数、住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出院诊断、出院情况、出院指导、随访说明等。
7、 出院指导:用药指导(药物名称、剂量、用法、频次、疗程、药物潜在副作用)、饮食与营养指导、疼痛与康复指导、出院后去处、复查随访、交通需求。
8、随访说明:包括急需医疗场所的名称和地点、是否需要返回医院进行随诊,以及何时需要紧急医疗。
9、如出院后去处为其他医院,应注明拟转入医院、转出原因、同时书写患者出院健康教育单(详见《患者出院健康教育单》)、与转运有关的特殊情况。
10、 出院记录保存,一份留存病历,一份交患者或家属。随访中心根据出院记录电子信息为患者进行随访指导。
11、 出院结算:值班护士执行出院医嘱,整理病历,核对医嘱账单,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由患者或家属到住院处办理出院结算手续。护士见到结算单后,根据患者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协助患者出院。
12、自动出院:对不符合出院标准但要求出院的患者或家属应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劝阻无效者请患者或授权委托人签署《患者自动出院申请书》后自动办理出院手续。